咨詢律師 找律師 案件委托   熱門省份: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東 廣東 天津 重慶 江蘇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詢網(wǎng) 法律咨詢 律師在線 法律百科
我的位置:110網(wǎng)首頁 >> 資料庫 >> 案例分析 >> 刑事類案例 >> 查看資料

鄧某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被判緩刑重獲自由
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2-03    作者:周乃文律師
案情簡介:東莞市第三市區(qū)人民檢察院指控:2011年某月某日22時45分,被告人鄧某某駕駛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從惠州市往東莞市方向行駛,途經(jīng)東莞市橋頭鎮(zhèn)某某路段時,與步行的被害人汪某某發(fā)生碰撞,致汪當場死亡。肇事后鄧某某逃離現(xiàn)場,后于次日到公安機關(guān)投案。經(jīng)交警部門認定,鄧某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。
        律師辯護:鄧某某被刑事拘留后,其家屬委托本律師團隊作為其辯護人。本律師團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會見被告人、閱卷、寫材料、認真分析案情,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。在審查起訴階段,本律師積極促成被告人鄧某某的家屬與被害人家屬協(xié)商賠償事宜,最終被告人鄧某某的家屬賠償了19萬元給被害人家屬,被害人家屬亦對被告人表示諒解,并且懇請司法機關(guān)不再追究鄧某某的刑事責任。在開庭審理階段,本律師團隊積極與法官溝通,并依法為被告人鄧某某積極辯護,提出以下辯護意見要點:一、被告人鄧某某的行為屬過失犯罪,且其有自首情節(jié)。二、被告人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,并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。三、被告人鄧某某以往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,是初犯、偶犯。四、被告人鄧某某主動交代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,其認罪態(tài)度較好,具有悔罪表現(xiàn)。辯護人懇請法庭對其減輕處罰并且適用緩刑。
        法院認為:被告人鄧某某能夠主動到公安機關(guān)投案,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,是自首,依法可以減輕處罰。被告人鄧某某能夠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的經(jīng)濟損失,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。根據(jù)被告人鄧某某的犯罪情節(jié)和悔罪表現(xiàn)等情況,本院認為鄧某某符合緩刑適用的條件,依法對其適用緩刑。
        法院判決: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于2011年8月15日作出(2011)東三法刑初字第966號刑事判決:
        被告人鄧某某犯交通肇事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三年。
沒找到您需要的? 您可以 發(fā)布法律咨詢 ,我們的律師隨時在線為您服務
  • 問題越詳細,回答越精確,祝您的問題早日得到解決!
發(fā)布咨詢
發(fā)布您的法律問題
推薦律師
年遇春律師
廣東深圳
吳亮律師
浙江杭州
牟金海律師
山東東營
李波律師
廣西柳州
朱建宇律師
山東菏澤
高宏圖律師
河北保定
鄧桂霞律師
山東聊城
孔駿熙律師
云南昆明
熱點專題更多
免費法律咨詢 | 廣告服務 | 律師加盟 | 聯(lián)系方式 | 人才招聘 | 友情鏈接網(wǎng)站地圖
載入時間:0.02573秒 copyright?2006 110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版權(quán)所有:110.com